武汉市交通学校强制性收费遭家长质疑
据了解,该名家长是湖北老区红安人,其子女于2011年9月被武汉市交通学校录取,送儿子去学校报名回来后,他在整理学校开具的收费收据时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该学校在学生住宿费上有问题。他认为国家早有严厉法律规定,中职中专学校每生每年的住宿费为400元,而该学校却以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收取,明显是不合理和乱收费。
该校2011年招收新生2000余名,据此他判定,该校仅住宿费一项就多收了一百万元,他认为很多地区经济欠发达,供子女上学的压力本来就很大,如果学校这样不顾国家法律规定乱收费,其本身就是违法和对学生不负责任。
本网记者接到报料后随即致电武汉市交通学校院办询问,校方称稍后做出答复。10月19日,校方办公室高主任亲临本网解释,他向记者出示了学校的“收费许可证”,对于家长的质疑,高主任的解释是,学校向学生提供宿舍分为普通宿舍和学生公寓两种。国家相关文件中规定对中职中专学校的住宿费一生一年400元不假,只是学校向2000余新生提供的不是宿舍,是公寓。按照“收费许可证”中的规定,校方可以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收取,不存在胡乱收费的问题。
记者向学生家长反馈了这一信息,学生家长对此解释很愤慨,坚持认为校方属于胡乱收费。为了将这件事情准确定性,记者特地走访了武汉市物价局,找到了负责证件年审的工作人员欧阳青菊,她向局领导汇报记者的来意后,最终做出了如下的解释:一,校方出具的收费许可证是真实有效的;二,校方要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意愿,对学生强行按照每年1000元收取住宿费,属于强制性收费行为。
有关法律人士指出,遭遇强制收费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情的进展……
编者按:教育机构是教书育人的圣洁殿堂,如果忘记了宗旨,而是利字当头,这样的学校是走不远的,希望校方还是“以人为本”,充分发扬“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