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成老赖,“霸王”身后必有“保护伞”
央视《焦点访谈》以《怎么又是沃尔玛》为题揭示了沃尔玛的“老赖”行为,要知他五年就因不合法规被罚20次,光今年一至八月就有八次,前不久,重庆沃尔玛爆出了严重的假冒绿色猪肉事件,其猖獗程度令人“叹为观止”,为何同一家知名跨国公司旗下的企业屡次三番敢同法律叫板?
沃尔玛连同家乐福、康菲等世界五百强企业接二连三地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不难让人想起古语“无为虎傅翼,将飞人邑,择人而食……不孝之人助恶,无疑为虎傅翼也。”纵观部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笔者不难发现其中玄机。
一是“保护伞”之所以能在某些部门存在,其原因是受利益驱动。保护者与被保护者为了各自利益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一方是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无形资产,充当不法之徒的“保护伞”,而希冀过上天堂般的神仙日子,另一方则是为了拿“保护伞”当尚方宝剑,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就沃尔玛事件而言,分明有制得住他们的法律,只要将该公司和银行账户、土地使用权、库存物进行冻结、查封,情节再严重的给予刑事惩罚,而事实上,这种看似很简单也很机械的法律,却运行不动,难道其背后真无“保护伞”?
二是“保护伞”的关系网错综复杂,行为手段诡异,为违法犯罪活动大开“绿灯”,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应有的政治立场。且往往“拨开一口洞,挖出老鼠一大窝”,如在厦门远华走私案中,赖昌星拉拢腐蚀干部,只是被腐蚀倒下的干部数量之多,堪称空前。其中省部级干部三人,厅局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26人,这些践踏国家法律之辈,必为人民所唾弃。请看,刘丰、庄如顺、韩天江、李红专之流的下场,警示了人们:为虎傅翼当休矣。
倘若深究“保护伞”存在的原因,笔者以为,原因有三:首先,虽我国已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但法治社会需要一个过程,而不能一蹴而就。其次是,权力的制约机制不健全,有一个腐败分子曾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官做到我这么大,就没什么能管住我了。”最后,司法队伍管理制度不科学、不严格,如沃尔玛事件,由于当地政府盲目崇拜,过度娇惯,为GDP政绩增长往往推出许多优惠条件,滋长并宠坏了他们。
正本清源,打黑除恶,与反腐倡廉需要结合起来搞,才能使“保护伞”自身难保,让“霸王”落马。就当前形势来看,打击反腐势力是任重而道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