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小区地下停车位20年一租 业主难接受
“地下车库20年的停车费要一次性交清,目前没有办理手续的车主,不准进入小区停车,连路面都不让停。”昨日,东湖高新加州阳光小区业主王女士向本报反映,这种强制变相“卖车位”的做法让不少业主“租不起”。
业主:车位20年一租难接受
加州阳光小区2009年12月31日交房,今年6月王女士才入住,“此前小区一直没有收取停车费,10月20日物业在小区贴出通知,要求有车的业主登记,如果要在地下车库停车,业主必须长期租用地下停车位,一次性租20年,费用13到19万不等,如果不租不能进入小区。”
有业主认为,价格太高难以接受,平均价格都在14万,年租还能接受,20年租期承受不了。
据了解,小区居民有800户,但是车位设计的比较少,地下车库只有300个车位,路面也只有30个。
王女士说,“由于居民入住不多,以前回家停车,地下车库都没有停满,因为前期物业没有收费,所以还有不少外来车辆停进小区。”
现在由于没有办卡,不少业主的车都无法停进小区,“我们小区外的道路全部都是禁停路段,还得担心被贴罚单。”
物业:车位数量不够才长租
在小区大门处有一张告示:为了规范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维护小区业主利益。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市物局相关规定,定于2011年11月1日起加州阳光停车场实行凭卡出入,其他车辆谢绝入小区。请已长期租赁加州阳光停车位的业主,持相关证明尽快到加州阳光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停车卡手续,以免造成出入不便。
对于小区居民的质疑,武汉世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宅管理部一位负责人解释,开发商此举主要是因为车位不够,“谁投资谁受益,既是为了收回成本,也为了规范小区停车。为业主办长期租赁卡后,别的车辆就无法进入小区。”
他说,小区业主租了20年后,剩下的50年可以赠与业主。对于居民提出的是否能短租,他说公司也有过这方面的考虑,但是人多车位少,只能先租的业主优先。
该负责人说,小区目前路面的停车位也不到30个,现在开发商正在考虑是否可以进行短租,“那么多业主,不能完全满足,可能会采取每月摇号的形式。”
律师: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对于开发商和物业的回答,业主王女士并不满意,她说,一个10平米左右的停车位,一个月每平米1.8元,一年的费用就是7500元,加上每年有800元的管理费,一年的租车费用超过8000元。而有的业主的车也就值10万左右,还没有租车费多。此外,在小区附近的临时停车场,每小时3元的高价也让大家难以长期接受。
开发商此举是否合法?昨日,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认为,根据国家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关于地下车库的权属问题,目前还存在很大争议。针对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他认为,开发商有使用权或者产权,就可以进行租赁。
但是,目前有很多小区业委会有不同的看法,认为既然业主买了房,地下停车库应该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但目前的情况,法院还是会认为属于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