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女中学生“援助交际团”的耻辱买单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不少涉案女生为零花钱主动卖淫、介绍卖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会的所谓"援助交际"。(详见11月6日新民晚报)
中学时代正是人生学习知识和做人的黄金时段,孰料,却有这么多学生选择了以可耻的方式追求金钱,她们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接受司法机关的矫正,自是理所当然之事。但笔者认为,此时,我们更应该廛清责任:究竟谁该为这场耻辱买单?才能更好地惩前毖后亡羊补牢。
笔者认为,首先付出惨重代价的,当然是涉案女学生的家长。据报道,这些未成年少女都是上海本地户籍,家庭经济条件都不错,可以说,父母们平时都懂得努力去为子女们明天的幸福生活而艰苦奋斗,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遗憾的是,这些家庭的伦理教育却普遍存在严重缺位现象,涉案学生中有1人父母离异,1人为领养子女,4人母亲为"外来媳",3人的父母对她们经常谩骂或过分溺爱,不难想象,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的中学生,和父母沟通存在较大的障碍,她们往往更乐于接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误入歧途,进而给家长们造成了无法愈合的心灵重创。
其次,学校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学教育是全日制的,虽然学习任务较重,但老师在追求教学成绩的同时,理应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其课外生活和交际行为,并及时予以纠正。但是,在女学生们"援助交际"团队成立约一年的漫长时间里,学校却未能及时察觉,结果误人子弟。可见,德育已经形同虚设了,通过本案中互相介绍同学卖淫的现象即可看出,卖淫学生甚至连最基本的羞耻感都没有。老师们将为此而受到学生家长的一致遣责和不信任。
再次,宾馆经营者也应该担付相关的责任。追求最大经济利益,固然是每一个商家的终极目的。但是,面对不义之财,作为一个稍微有点道德责任感的人,理应予以拒绝,当老板们看到妙龄少女和大龄男子频频去开钟点房时,理应警惕存在卖淫现象,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必然可令女学生们悬崖勒马。退一步来说,老板们至少应当选择遵纪守法,依法登记入住者的身份证,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研判,及早发现卖淫现象。但是,我们都看到,老板们为了追求利润,连公安机关要求登记信息的规定也放弃了。他们理应得到相关的制裁。
最后,整个社会道德的集体滑坡,也应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社会现实正如一位卖淫女学生所说的心里话:"好好读书,上大学,再找到好工作的途径,在我看来,来钱慢,既不实惠又不现实。""我将来毕业后也就是到一般的公司、企业做工人,就像我的父母一样,我吃不了这个苦。"当"拼爹"成为终南捷径,读书无用论在学生中泛滥成灾的今天,人们似乎应该好好反思并加以矫正了。不然,将有更多的学生,加入令人痛心的"援助交际"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