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修订环卫管理条例 侮辱殴打环卫工将受罚
2011-11-8 13: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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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网 评论
【长江网讯】 长江日报(记者宋兰兰) 市容环境监督员频频被打的状况将有效得到遏制,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获悉,《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作出专门规定,将为环卫工作人员撑起“保护伞”。
日前,本地多家媒体报道,我市市容环境监督员自9月16日上岗以来,不到50天的时间里,有12人被打。对此,正在审议的《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52条规定,“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妨碍其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将于本月29日召开,届时会议将对《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二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家栋、张河洁、刘龙成、肖常谷、郑永新、彭志敏,秘书长于建海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善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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