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交通事故17条生命给农用车敲响警钟
记者23日晚间从四川甘孜州政府办获悉,23日13时35分左右,甘孜州雅江县恶古乡境内一辆农用车车载19人,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7人死亡,2人受伤,伤者中有1人伤势较重。(11月23日中新网)
又是一起农用车载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车上的17条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2人还将饱受伤痛的折磨。农用车顾名思义叫“农用”,岂能载人?农用车载人发生的血案还少吗?在网上输入“农用车载人道路交通事故”搜索,找到相关结果约1290000个,可见这类交通事故之频发。
我们的记忆中有许多清晰的事例,仅在今年,就有多起:2月7日,陕西省定边县一辆载有6人的农用车,在走亲途中发生事故5人死亡;同一天,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一辆三轮摩托车,载19人(含驾驶人)行至一陡坡左转弯路段时,车辆翻下公路8米深边沟,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2月20日,湖南省慈利县三合口乡砂刀岩村,一辆接亲农用车翻下百米悬崖,当场死亡6人伤5人……血的教训为什么不能让人警醒?
目前已经进入冬季,农民的空闲时间增多,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得到解放,外出打工的人数大量增加,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进入高发期,给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治理农用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无疑是当前交通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使农用车主及驾驶员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安全出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国的农村各地在治理农用车载人问题上想尽了办法。比如,有的地方对农用车实行“三盯”安全管理,即“人盯人、人盯路、人盯车”;有的地方要求村委会以党总支书记牵头,对全村农用车主及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要求做到无无证驾驶、无酒后驾驶、无超速行驶、无违法超车、无农用车载人……
尽管如此,要杜绝农用车载人,在广大的农村基本行不通。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农用车主受利益驱动,见利忘义;二是广大“乘客”安全意识淡薄,只图方便和快捷;三是交管部门宣传、管理不到位,使得农用车违法载客越来越严重;四是在农用车载客违法处理问题上没有实行教育、重罚和强制拆解违法装置并处的措施,间接放纵了违法载客违法行为,造成了“违法载客—查处—降格处理—再载客—再查处—再降格处理”的恶性循环。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具体体现,所以必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广大农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做好农用车违法载人安全管理工作,不单是交管部门的事情,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政府要加大投入,尽力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交管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处罚力度,提高驾驶人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农民群众心中要牢记“安全”,要珍惜和珍爱生命。甘孜境内发生的这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农用车载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再次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