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规定春运严禁客运乱涨价
2011-12-28 2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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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网 评论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2月16日结束。昨日,省物价局下发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严禁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
物价部门要求,各级价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相关标准〉的通知》核定各班次客运班车的上限票价,并明文公布。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实际票价备案制度,备案票价不得超过当地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上限票价。
春运期间,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得上涨。道路、铁路、民航、水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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