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春季武汉中小学收费标准较去年无变化
2月7日,武汉市中小学生将正式开学。长江网记者今日(2月2日)从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获悉,中小学收费标准已出台,与去年相同。
收费项目标准包括公办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及11所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根据各自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因素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等3个乡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中小学收费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缴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
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缴杂费、课本费,只需缴纳作业本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统一安排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与我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高中阶段,中心城区的省级重点、示范高中每学期收费为600元,三限生为4000元,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30%。一般高中中心城区420元、新城区350元。民办高中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普通中专热门专业和成本较高专业,每年收费标准可在2400元基础上上浮30%,招生人数需控制在总数的30%以内。艺术类专业收费最高为表演、导演、美术、摄影、指挥、音乐类,每年5000元,其他专业4000元。
11所民办学校分为每学期2000-3000和每学期3000-4000元两个标准,实行“老生老标准,新生新标准”。对新入学学生应当按学期收取学费,不得跨学期收费。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实行教育收费明白卡制度,开学之际将“明白卡”发到学生和家长手上。如果遇到乱收费,可拨打电话:12358(市物价局)、65608550(市教育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