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物价工作会 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最快5月实施
昨日,记者从全省物价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将重点推进居民用电价格改革,眼下正在制定听证方案,估计五月份全国统一调整,最终的调整方案将通过听证会听证决定。
去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其中,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电价不做调整;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提价幅度不低于每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要提高0.3元。此外,还有一个免费档,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度到15度免费电量。
物价局人士指出,根据发改委的指导意见,各省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阶梯电价方案,我省调整电价方案将充分考虑湖北冬寒夏热的显著地域特征,最后由听证代表听证决定。
除了电价外,省物价局将推进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天然气、城市公交、小水电上网等方面的价格改革,还有医改和电信、有线电视收费改革等。
新闻回顾: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当天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在全国推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累进电价”。目前有两套方案供选择,每度最高涨0.2元。
方案一:第一档,每户家庭每月用电量110千瓦时以下,维持现有电价,今后三年不变;第二档,月用量110千瓦时至210千瓦时,超出部分每千瓦时上涨0.05元;第三档,月用电量超过210千瓦时,超出部分每千瓦时涨0.20元。
方案二:第一档,每月用电量低于140千瓦时的,每千瓦时涨0.01元;第二档,每月用电量140千瓦时至270千瓦时的,超出部分每千瓦时涨0.05元;第三档,月用量超过270千瓦时的,每千瓦时涨0.20元。
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有利于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改善电价结构。
而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表示,看问题要看它的两面。“什么是另一面?我们的电价、油价相对于中国的人均收入和经济发展水平,价格是偏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