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女子辞职被扣年终奖 律师:可申请劳动仲裁
2012-4-9 12:23:12
来源:长江商报
武汉地铁网 评论
“怎么也想不通现在辞职,还要扣去年的年终奖。”昨日,汉口一家服装生产公司员工胡小姐致电本报求助,因辞职却被告知要扣除去年的年终奖。对此,律师表示可申请劳动仲裁。
胡小姐去年7月来到武汉一家服装公司上班,在行政部门岗位上实习期月工资1500元,转正后2000元。胡小姐性格活泼,深得同事喜欢,工作业绩更是日渐上升,两个月后她很快转正。
去年底,公司同部门一位同事辞职,胡小姐便接替了她的工作,身兼两职拿的还是原来的工资,这让胡小姐心里有些不平衡。年底公司发奖金时,人事部门称工作年限已满一年的员工奖金额为一个月工资,未满一年的员工一律只发200元。
今年3月,胡小姐找到武汉一家猎头公司,想寻找一家正规公司就职。4月初,猎头公司称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想请胡小姐过去面谈,经交谈双方达成意向。4月7日,胡小姐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老板同意其离职。
昨日,胡小姐查看自己的工资账单发现,原来2000元的工资被扣除了200元,当她打电话到人事部门交涉此事时,却被告知她是主动离职,去年的年终奖200元就应该被扣除。
“奖金很少就算了,发了还被扣掉,这也太让人不能理解。”胡小姐称,年初有几个同事辞职后,工资里都扣除了年底已发的奖金,他们想着金额不多就没计较,但没想到到了4月份,公司还是这样做,让人很难理解。
对此,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俊平分析,用人单位对已发的奖金无特殊情况没有理由再扣除,该公司对胡小姐当月工资克扣200元属欠发工资行为,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带上劳动合同以及能证明与公司劳动关系的材料,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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