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平均两年消失三个湖 20部法规形同虚设
在靠近湖北大学旁的沙湖岸边,车离湖尚有数十米之遥,污水的臭味就已扑面而来。湖边堆积着大量的渣土和建筑垃圾,垃圾和落叶还在向水面延伸。湖北大学化学学院一位姓张的退休教授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些渣土都是附近建设工地趁着夜间偷偷倒的,许多居民多次投诉无果。
张教授指着旁边拔地而起的几个小区说,10年之前,这里本是一片滩涂,到了夏天沙湖涨水就把这里淹没了。每天吃过晚饭,他都要和夫人携手到这里散步,听水拍岸堤,看鱼戏水面,宁静致远,虽置身闹市,却犹处远郊。而现在,这片滩涂已经被填成平地,还向湖心延伸了不少,四五个住宅小区将它分割成几块,一条正在施工的马路日夜机器轰鸣。“如今漫天的灰尘和刺鼻的恶臭,我们都不敢出门了。”张教授遗憾地说。
正如张教授所说,记者近日踏访武汉市的沙湖时发现,远远望去,一座座高耸的楼盘傲然而立,像一堆栅栏把湖围得严严实实。沿岸的沙湖公馆、金沙豪庭、梦湖水岸等多个大型高档楼盘展示着这个湖泊的现代与繁荣,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图书馆等行政事业单位也瞄准了这片“热湖”,毅然选择盘踞于此。在高楼大厦的夹缝中,几块“热销中、湖景房”的金字招牌,在阳光照耀下格外显眼。
沙湖,是武汉内环区域内最大的湖泊。明洪武年间,沙湖水域有近万亩规模,许多人称它为“海”。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房地产开发的热潮,沙湖遭填占日益严重,湖面也一点点缩小。据武汉市水务局数据显示,目前,沙湖面积在4000亩左右。
在武汉,与沙湖相同命运的湖泊还有很多。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我国最大的城中湖东湖,近年也有多处被填进行商业开发,20年减少了1094亩;曾经位于远郊的南湖现已不断萎缩,周围高楼林立,都是房地产项目;还有偌大的汤逊湖,周边简直成了房地产开发的战场,一座座楼盘依湖而起。
晒湖,是武汉众多湖泊中命运最悲惨的。干涸的湖底上长满了青草,狭小的湖边一条条下水沟将臭水排往湖中。湖岸上已经歪斜的“禁止违法填占湖泊”的标牌,孤零零地立在那里,似乎在不断诉说:这里曾是湖泊。除此之外,杨汊湖、范湖等武汉人熟悉的地名,仅留下关于湖泊的回忆和一个个抽象的名字。还有更多的大小湖泊甚至连名字都没留下,就匆匆地永远消失在岁月的河流中。
采访中,许多老市民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填湖曾是武汉处理垃圾甚至是治理湖泊的重要手段。特别是一些小湖泊及连接湖泊的明渠,因遭到严重污染,变成臭水塘、臭水沟,塘里老鼠横行、蚊蝇乱飞,周边居民反映强烈,政府部门无奈之下一填了之。
但是,2000年之后,阻止违法填占湖泊已成为越来越多武汉人的共识。武汉市水务局湖泊处处长黄天荣说,水务部门每年都要处理少则十几起,多则数十起填湖事件。这其中,大多数都是来自于老百姓的举报,甚至提供直接证据。
然而,市民的觉醒并未能阻止填湖的步伐,商业利益依然肆无忌惮地吞噬着每一片湖泊。黄天荣直言,湖泊数量减少,水域面积缩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湖泊,大量湖泊水质日趋恶化、功能退化,这一切都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记者了解到,曾经数百个大小湖泊星罗棋布的武汉,当之无愧地被称为“百湖之市”。然而,最近几年,大小湖泊周围鳞次栉比盖起的高楼越来越多。这座城市彰显的繁华与美丽背后,一个个湖泊悄然消失,淹没在高楼大厦之中。曾经引以为豪的湖泊,给市民带来的不再是美景和水韵,而是环境恶化和城市内涝。被生态学家誉为“城市之肺”的湖泊,变成了“城市之泪”。
据武汉市水务局统计,2002年武汉市共有200多个湖泊,10年之后的今天,只剩下了160多个。其中,消失最快的是中心城区,建国初的127个湖泊现在仅保留了38个,平均每两年消失了3个湖。这个昔日的“百湖之城”早已名不副实,甚至有人建议取消武汉“百湖之城”的称号。
目前城区仅剩的38个湖泊,情形也不容乐观。曾经清洌甘甜、捧之即饮的湖水,不少已变得污浊脏腻,甚至臭气扑鼻,垃圾遍布;碧波荡漾的水面一片一片遭到蚕食,变成繁华的街市、宽阔的马路和成群的楼宇。许多环保人士呼吁:如果不进行抢救性保护,这38个湖也难逃消失的噩运。
据武汉水务部门统计,1995年以来,这38个湖泊的总水面减少了1083公顷,相当于25个沙湖的水面消失了。而环保部门对湖泊水质的监测数据显示,全市没有一个湖泊的水可以直接饮用,中心城区绝大部分湖泊已不适合游泳,甚至湖捞起来的鱼也没人敢吃。这座因水得名、因水而优的城市,正忍受着来自各方的伤害。
当湖泊伤痕累累无法承载之时,大自然会施以它特有的报复与反击。“湖殇”必然成为“城伤”。城市湖泊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调蓄水情。而如今,武汉许多湖泊已不见水,只剩一个带“湖”字的地名,其城市内涝排洪系统也受到重创。2011年夏天,几场暴雨将整个武汉“淹没”,积水路段遍布武汉三镇,带来全城拥堵。其中武汉大学两次被淹,校园成了水上乐园。“到武汉看海”成为网络上一句经久不衰的“笑话”。多位水利专家表示,武汉每年的渍水与湖泊的急剧减少有关。武汉的地势地形决定了如果湖泊不能恢复到一定数量,“看海”将年年重现。
“武汉的明天还会有湖吗?”这个看似杞人忧天的问题,如今成为这座城市内心深处切肤之痛!
20部法规竟管不住一个湖
记者 徐海波 武汉报道
“一座湖泊是城市的一双秀目,一窝笑靥,一只美脐。”居住在武汉的著名作家刘醒龙这样描绘着这个城市特有的文化象征。湖泊寄托了无数武汉人儿时的记忆:碧水连天,荷叶涟涟,飞鸟蹁跹,群鱼戏水,草长莺飞;夏可摘莲花,捕虾蟹,戏清水;冬可采湖藕,观飞鸟,尝鱼鲜。这些老武汉人曾经的美好生活,现在看来,却只是个传说。
湖泊在消失,城市在流泪。为了遏制住湖泊面积锐减的势头,武汉市接连制定了20多部地方性法规,并成立了市委书记带头的“铁腕治湖”小组。然而,填占湖泊、污染湖泊依然在偷偷上演。人们不禁要问,为何20部法规加上市委书记的铁腕治湖,仍然管不好一个湖呢?
立法护湖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粗略统计,截至2011年,武汉已制定20多个与保护湖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法规之多、体系之全,力度之大,涵盖之广,为全国罕见。
为挽救正在迅速消失的湖泊,2002年3月,武汉颁布实施了《湖泊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对湖泊进行全面、综合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武汉所有湖泊都列入保护名录,明确表示要打击围湖建设、填湖开发等行为。条例还要求水务部门实施湖泊执法巡查制度、湖泊审批听证管理办法等,制定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设立湖泊保护蓝、绿、灰“三线”,并对湖泊进行勘界立桩,严厉打击非法填占湖泊行为。
随后的2005年,武汉又颁发实施了《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10年又出台了《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
在系列法规的指导下,2005年初,武汉制定了《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根据规划,武汉先后投资数十亿元,相继实施了“清水入湖”、“一湖一景”、水质“提档升级”、岸线生态固稳等湖泊治理与保护工程。
2007年底,武汉市又投资30多亿元,启动“大东湖水网”工程:以东湖为中心,通过涵闸、港渠从长江向沙湖水系和北湖水系引水,将沙湖、东湖、严西湖、严东湖、杨春湖、北湖等6个湖泊连为一体,实现江湖连通。
到了2009年底,武汉大力推进保护湖泊工程迎来“历史性”机遇。国际湖泊界最高盛会世界湖泊大会在武汉召开,并发表了《武汉宣言》。武汉向世界承诺:“让湖泊休养生息”,“积极鼓励公众参与湖泊治理,让公共意识和有关活动推进湖泊治理工作”。
武汉市也一直高调宣称要用“铁的精神、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推进湖泊保护与治理。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曾在一次会议上,痛陈湖泊面临的四大突出问题:垃圾围湖现象十分严重;环湖无序开发屡禁不止;湖泊水质污染仍未得到根本遏制;湖泊长效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为此,他专门组建了湖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亲自担任组长,要求杜绝蚕食、填占湖泊行为,真正还湖于民,“让湖泊走近市民,让市民亲近湖泊”。
利益作祟
然而,10年过去了,填湖、污染等问题并未就此打住。武汉市水务局副局长赵陟说,这些条例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违法填占湖行为。但是,趁执法人员不注意而偷偷填湖的行为依然存在。目前,武汉市湖泊保护只好由形态控制为主向生态修复为主转变。业内人士坦承,在高调护湖却填湖不断的怪圈背后,是地方和部门利益在作祟。
依照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市水务局起草编制了武汉中心城区38个湖泊“三线一路”(蓝线、绿线、灰线和环湖道路)保护规划。武汉市水务局湖泊处处长黄天荣介绍,如果这个规划确定下来,离湖泊水域线30米以内作为绿化用地,严禁建筑开发。离水域线330米内,严禁高层建筑和高密度建筑。“如果‘三线一路’最终确定,就相当于给湖泊上了一道保护锁,再想填湖占湖就很困难了。”黄天荣说。
然而,这个规划已费时几年,经过市政府会议多次讨论,目前尚未最终定稿。“每次讨论,总有一些区长提出不同意见,硬要将自己辖区内的湖泊说成鱼塘不予画线,或者是要求缩小三线范围。”一位多次参与讨论的某部门领导告诉记者,湖泊周边的地块都是开发商眼中的香饽饽,区政府宁愿将湖填埋卖钱而不愿花钱保护。
由于三线范围尚未确定,武汉城区湖泊周围依然有大量楼盘临水而建。记者近日走访沙湖、东湖发现,不仅临湖30米之内有大量建筑,还有楼盘压着水域线而建,个别楼盘甚至将小区景观台伸向湖中一米多。
武汉市水务局湖泊处副处长周承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最近沙湖刚开始填的时候,他们曾接到群众举报,并带着执法人员到现场叫停过几次。但是,没多久就有领导打来电话,告诉他们这是市政府重点工程沙湖公园建设需要,要给予特殊政策。
周承甫介绍,武汉市规定:在最高水位时能被覆盖的面积都算作湖面面积,而沙湖公园将占用的45亩湖面都在沙湖最高水位线19.7米以下。“所以,沙湖公园的填土建设并未侵占湖面面积,不算填湖,我们也就没理由干涉了。”他说。
除了政府部门的利益掺和其中,还有湖泊所在农村的利益。原先各湖泊分别属于不同的农村所有,是村里的集体财产。近几年,武汉市曾出资收回过几个湖泊,但是由于缺乏资金等原因,还有大量湖泊属于村集体所有。
武汉市水务局科员马陟介绍,许多农村在湖泊上养殖作业,给湖泊生态环境带来威胁。而且,水务部门要开展相关湖泊整治得事先征求所在村的意见。他说,武汉市水务局曾经对沙湖设立岸线碑,却遭到沙湖村的反对,要求支付100多万元的占地费,水务局没有答应沙湖村要求。后来,许多界碑遭到了破坏。
处罚不够
面对湖泊被填、保护不力,黄天荣很心痛,也很无奈。他摇了摇头说,“其实,我们的权力有限,虽然表面上说我们是主管部门,实际上根本没有多少实质性的管理权。”
据了解,武汉市政府已将湖泊保护的权力下放到各区政府,管理模式上主要是“分级、分部门、分地区管理三结合”。由于管理上的分割性,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协调不够,形成了“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一个湖泊往往有10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管理,导致湖泊在开发与管理上的混乱。
例如,水务局主要负责监督协调、宣传和服务,农业局负责湖上的渔业执法和渔业资源保护,林业局承担湿地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环保局负责湖区的环境监测和排污管理,城管局负责查处填湖和湖边违建行为,还有规划、园林、土地等等部门分别参与各自领域的湖泊管理。有网民疑虑,这些部门看似分工明确,但都大多会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加剧湖泊管理上的无序化。
同时,也有武汉市民认为,武汉湖泊众多,分布范围广,湖泊岸线长,而且非法填湖行为大多发生在夜间,与执法部门打“时间差”,玩“躲猫猫”的游戏,打击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
目前的《武汉湖泊保护条例》对填湖行为的处罚过轻,最高也只是罚款5万元,不足以震慑填湖者。黄天荣说,“5万块钱对于许多填湖者来说微不足道,他们得到的利益远不止这个数。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有效制止非法填湖行为。”
而且,即使抓到违法填湖行为,也只能将其驱赶而不能扣押运土车。“由于我们没有执法权,公安或者城管部门才有执法权扣留运土车和违法填湖者。”黄天荣说,“我们的执法队伍前脚走,运土车又开始填湖了,执法人员总不能24小时守着所有的湖岸线吧?”
专家:湖泊保护应建立问责制
记者 徐海波 武汉报道
最完备的法规、最铁腕的手段却未能堵住贪婪的利益大嘴。赫然在纸的法律条文为何沦落得如此苍白无力?振聋发聩的护湖口号为何没能抵制住毁湖的“冲锋号”?
对此,许多专家表示,根本在于利益的诱惑冲淡了法规的束缚和手段的制约。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韩东屏教授认为,当经济利益的冲动还在的时候,对湖泊的保护随时可能流于形式。他说,“一个滨湖项目的开发,政府、开发商、购房者都能从中分到各自的一杯羹。那么,政府就会推动临湖开发,牺牲湖泊资源也就在所难免了。”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卢新海教授认为,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各类用地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因城市建设需要,一些城市湖泊水域经政府审批同意转化为了城市建设用地,其中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和公园配套设施等。另一方面是因商业利益驱动,一些开发商钻相关政策法规的漏洞,侵占城市湖泊水域进行开发,导致原来完整的城市水系、广阔的湖泊水面大量萎缩,水质日益恶化。
韩东屏认为,要想实实在在地保护好湖泊不再受伤害,政府首先要严于律己,切不可为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后果。要经得住诱惑,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考核体系。
有专家建议,湖泊保护应当建立问责制,市区主要领导对此负首要责任,对于保护不力者要给予惩罚,实现从源头堵死填占湖泊行为。湖北省政协常委、武汉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龙炳煌说,武汉市缺乏长远、整体的战略思考,对沿湖地区的房地产开发有些轻度冒进,自然会对湖泊资源造成破坏。
他说,“造楼经济”是当下中国通病,在“造楼经济”思维下,加上一些部门行政不作为,执法又不严,城市湖泊也就成了“造楼经济”的牺牲品。他建议,政府从自身做起,从“造楼经济”思维中突围出来,由“造楼经济”变“生态经济”,城市湖泊才能真正免遭威胁。否则,保护湖泊只会沦为空谈,城市也只能“伤不起”。
卢新海教授曾作过专题调查:从1991年至2002年,仅这11年时间里,武汉主城区湖泊水域消失近25%,遭蚕食的湖泊面积近4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近4平方公里。
另一方面,对于违法填湖、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武汉市水务局湖泊处处长黄天荣认为,政府部门在加大打击处罚力度的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加大惩处力度,让心存侥幸者不敢以身试法。同时,还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民间力量参与进来,集中更多民间环保人士加入到湖泊保护中来,让全社会来监督管理湖泊。
武汉曾经优于水,如今却忧于水。不过值得庆幸的是,面对严峻的湖泊治理形势,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多次奋力疾呼:“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湖泊!”“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来治理湖泊,保护湖泊!”
武汉市政府日前也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表示将继续开展“湖泊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湖泊水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公示等程序,对于重大的、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过程和结果都向社会公开。同时,武汉拟于近期召开全市湖泊保护工作会议,与各区签订责任状,将每个湖的“湖长”向社会公示,推行湖泊管理考核,进一步建立湖泊保护监管的长效机制。